额想问下县政府主管理部门,现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和发证,简称房地一体化是个啥东东,根据是什么文件,又是怎么个执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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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7-21 16:21
帖内置顶 – – 2020-07-21 16:37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和《中共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做好“三农”工作的意见》(湘发[2019]1号),根据国土资源部等4部委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安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湘自然资发[2019]40号),以及《湖南省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等要求,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该项工作的原则是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房地一体、提高效率”,“简化程序、减轻负担”,“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应登尽登、能发尽发”,范围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所有权进行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对已登记发证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之前依法颁发的宅基地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等继续有效,不重新登记。对于宅基地已登记、农房没有登记、群众有换发不动产权证意愿的,申请人可提交农房补充调查信息,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专此回复。 桃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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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0-07-20 11:45
帖内置顶 – – 2020-07-20 15:09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并转相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20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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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0-07-20 11:45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并转相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20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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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0-07-21 16:21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和《中共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做好“三农”工作的意见》(湘发[2019]1号),根据国土资源部等4部委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安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湘自然资发[2019]40号),以及《湖南省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等要求,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该项工作的原则是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房地一体、提高效率”,“简化程序、减轻负担”,“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应登尽登、能发尽发”,范围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所有权进行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对已登记发证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之前依法颁发的宅基地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等继续有效,不重新登记。对于宅基地已登记、农房没有登记、群众有换发不动产权证意愿的,申请人可提交农房补充调查信息,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专此回复。 桃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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